廣東益福報廢產(chǎn)品銷毀中心12月6日 報道:蘋果企業(yè)因被指控“故意通過iOS軟件更新降低設備性能”而被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判斷向七名韓國iPhone用戶每人賠償7萬韓元,約合381元人民幣。
這起訴訟涉及超過6.2萬名韓國iPhone用戶,指控蘋果經(jīng)過軟件更新故意降低舊款手機的性能,迫使用戶購買新手機。
法院認定蘋果應對消費者進行賠償,出于消費者因“選擇權受到侵犯”而遭受了心理上的損害。這起被稱為“電池門”的丑聞最早可追溯到2023年底,當時有海量用戶指控蘋果故意經(jīng)過系統(tǒng)更新降低了部分iPhone機型的性能,以降低設備的續(xù)航。
蘋果企業(yè)一開始否認故意限制iPhone性能,但后來表示這樣做是為了延長電池續(xù)航。法院表態(tài):“即使軟件更新是為了提防設備關機,但它確實限制了CPU等性能。蘋果有責任供給充分的解釋,從而讓用戶決定是否安裝更新,但它違反了這個義務。”
(舉報)